【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找拆迁协议书难度较大,一般是动迁公司保管。但住房调配单可以到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查询。但是有关单位不一定会配合,一般要承租人或者产权人本人,或者需要法律调查令才能查询。 ...
据云岩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伍封荣介绍,《云岩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是根据《贵阳市集体土地范围内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贵阳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建设和登记的暂行规定》制定的,目的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云岩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工作,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行为,因此是个惠民政策。 ...
不少客户咨询钟涛律师,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是否合法有效?必须等待3年之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吗? 钟涛律师为你解答 ...
随着房管局规定的动迁房交易期限从5年改为3年,越来越多的动迁房进入交易市场,但是在3年限制期限届满之前,动迁房的交易价格会更加的优惠,特别是很多动迁居民,本身房子较多,或者地段不满意,想出售之后另外购买房屋,因此,很多动迁房买卖提前发生。...
虽然房管局规定动迁房3年内限制交易,但是动迁房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动迁房买卖“私下过户”问题...
未满3年的动迁房可以买卖交易吗...
由于此类房屋三年内部能办理产权变更,时间会比较长,所以比普通的商品的风险要高。够买此类房屋时还是要谨慎操作,万一将来房价涨的过高,房东违约不办理产权过户,就会出现风险。现在很多中介在操作此类房屋时都是通过设定抵押的方式来固定房屋,这是一个存在很大风险的行为,抵押的基础是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买方是想购买房屋,付出去的钱肯定是购房款,不存在借钱...
此类房屋未满三年能否买卖或未满三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这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首先此类房屋虽然是动迁安置所得,但该房屋的产权是明确的,并且是房屋的所有权是完整的没有任何法律、行政性法规对此类房屋的的转让、出租有强制性限制。对于具有完全产权的财产,产权人享有《物权法》赋予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依据是《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的规定,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就是依据该条规定要求该类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满五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今年上海市政府的房地产新政将此类房屋的过户时间由五年变更为三年,并且变更了满三年的起算时间,由以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日期改为签订动迁协议或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一般来讲,签订动迁协议在先,开发商取得大产证在后,所以基本是以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为准,只要开发商的大产证满三年,此类房屋就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所谓动迁房又称动拆迁安置房或配套商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其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拆迁安置人,因而动迁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租赁除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性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目前,上海地区法院一致认定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属于附过户条件的合同,可以凭借此份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过户,钟涛律师已经代理不少案件并且全部胜诉了。 但是因为他的房产证不能立即办理过户,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一屋二卖,房东破产等风险,因此需要买家聘请律师陪同购买动迁安置房,拟定充分细致的买卖合同,指导你如何交易,避免风险。 ...
近半年以来随着动迁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非常多,就笔者而言,近期代理的动迁房买卖案件不下十起,咨询者就更多,大部分咨询人士在律师的指导下能够顺利的与对方化解矛盾,解决争端,但也有部分案件需要走到诉讼程序,对簿公堂,近期的动迁房买卖纠纷案件有些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在此与读者分享,希望您在购房过程中能够多加注意,也希望给碰到类似问题的读者以参考。当然如果本文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欢迎致电律师咨询。 ...
这些年来,钟涛律师处理过几百起房产纠纷案件,其中有一些是涉及到动迁安置房购买之后过户产生纠纷和矛盾的,本来法律关系简单,但是因为当初购买房产的时候不注意,没有聘请专业律师陪购,导致后续纠纷不断。 因为动迁房当初购买的时候价格都比较低的,所以等到3年之后过户的时候,房价已经升值比较大了,房东心里肯定不平衡,因此都要求加价,而作为买家而言,当初买房的时候价格已经谈好了,钱款以及付清,现在要求升值,那还要合同干什么,报纸黑子写的很清楚。 ...
房屋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约定一致如何处理?...
购买拆迁安置房后房东加价,法院判决强制过户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则。原、被告就系争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当事人真实合意,内 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系争房屋是动迁安置房,被告取得了产权人为其一人的房地产权证。原告出于 公示、公信原则,有理由相信被告是系争房屋的完全所有人,原告已按约支付了系争房屋的全部房款并已实际入住该房屋,属于 善意、有偿取得房屋,其对系争房屋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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