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一种情况。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
签订预售合同后什么情况下买家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许多买房人可能有过这样的感受,入住后发现新居并不像原来开发商在广告上承诺的那么好,此时购房者可能萌发退房的念头。那么,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所谓约定条件,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逾越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法定条件,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律师解读】销售宣称赠送的花园缩水 汇锦城部分业主讨说法难 售楼时销售人员宣传的花园赠送,实际交房时竟然面积缩水。2月21日,浦东汇锦城近20位业主来到开发商所在的办公楼讨说法。 1、客户购买房屋,特别是期房,一个是看样板间,二个就是广告宣传以及销售人员的介绍推荐了。 2、不论销售人员是开发商公司的,还是外包给中介人员,所行使的都是公司职务行为,由此带来的后果必须由公司承担 。 3、本案中,如果销售人士受指使或者虚假夸大花园面积,造成客户产生合理信赖,并签订买房合同,那么就设计开发商违约,或者虚假宣传了,由此导致客户可以主张权利,起诉法院追究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商品房交易欺诈。主要表现:商品房销售中夸大宣传;预售房承诺与实际建筑不符,户型或配套设施缩水;一房多售或者销售已经抵押、手续不全的房子等。 4、当然,本案中客户举证可能存在困难,要提供样板房图片,以及销售人员宣传资料,录音,录像等等。 ...
如何理解大产权和小产权房产证...
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发力,一线城市降价潮此起彼伏,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个别楼盘降价达20%到40%。成都、南京、天津等二线城市新开楼盘成交价格也开始出现下跌。随着房价下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额和净利润大幅下滑。不断萎缩的成交量、持续增加的库存以及愈发吃紧的资金链被称之为压下房价的“三座大山”。原本资金充裕的大型房企也不得不降价促销。这一轮的降价直接引发老业主的强烈不满,纷纷要求房地产商予以退房,并赔偿损失。 ...
首套房利率悄然放松 9折利率优惠再现 临近年末,北京、广州等地楼市的首套房贷利率,又出现了9折优惠,但楼市调控整体上并未出现大反转。多数券商和分析人士表示,2012年的信贷政策对于房地产业来说依然偏紧,类似2009年4万亿信贷救市的情景不会再出现。 ...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 “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
开发商通过网站投放广告,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支付了定金,后发现宣传语真实情况并不符合,可以以此为由,解除购房协议,拿回定金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全额拿回定金呢。 ...
购买第三套房贷款暂停情势有变更合同可解除 最近几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房价继续上涨,今年,各地政府频频发力,新出台了多项控制房价上涨的举措。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局部乡村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0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并暂停第三套住房贷款的发放。而在通知》公布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因新政而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这一问题也引起了买卖双方的纠纷。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新政未能取得住房贷款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
在拿到房子之后,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验收,也有一些人认为质检站都已经验收了,业主再验收有多此一举之嫌。其实,在很多情况下,你验不验收,房子你都得要下的了。只是在签字前发现问题,你会比较方便追究发展商的责任。作为外行人,如何验收房子呢?当然,这里面所列的项目,对于验收任何类型的房子都是起作用的,包括验收商用办公室。 ...
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买方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
按揭买房之后不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吗?购房人向银行贷款买房却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证,银行考虑到贷款收回的安全性,在催告购房人及时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无果的情况下,将购房人及担保的开发商诉至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主张解除借款合同并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及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
开发商交房面积缩水过大,购房者可退房商品房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应无效,开发商高额违约金请求被驳开发商与小张签订的买卖合同主合同条款合法有效,开发商有权依约定解除买卖合同并收回房屋。但附件中违约金条款因具有下列特征一仅加重了买受人的责任,二不同于买卖合同主条款的可选择、可协商性,附件中的违约条款提前打印稿,属定型化条款,三违约金数额过高,四开发商未有证据证明曾提请买受人注意或说明;故该附件中违约金条款无效。 ...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一些楼盘短期内剧烈的价格波动,确实给购房者带来了较大的损失。但是,开发商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容易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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