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弄清夫或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应属于购买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应属于夫妻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房屋买卖属于不动产交易,买受人要取得房屋产权不仅要和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交付购房款,而且还必须和出卖人一起到国家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经登记注册,买受人取得房产证后,该房屋的产权才从卖房者手中转移到购房者手中。鉴于不动产交易的这种特殊性,在认定夫或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的归属时,可不以取得不动产产权为依据,而以取得不动产物权的期待权为依据。订立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部分房款的夫或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应认定为是购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 ...
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用途和经济价值的,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实物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
夫妻共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 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其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法律事实,在家庭成员间也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因此,即使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家庭成员个人取得的财产也不一定是家庭共有财产。 ...
面对多份遗嘱, 效力如何认定 ...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他就永远享有继承权(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除外),但遗赠则不同,依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必须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明确的表示,同时还要注意:这里的两个月不是继承开始后,而是知道自己能够得到遗赠时开始计算。...
有关遗产分割,诉讼时效,房产分割的问题...
遗产的继承有没有时效的问题?...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 ...
孤老生前立遗嘱将其房产份额赠与保姆,而该遗赠行为却不被两位远房小辈认可,孤老的保姆为此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取得孤老房产遗赠。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浦东新区蓝村路一套103室房屋中属被继承人陆老太名下的三分之一产权份额应归保姆孔阿姨所有。 ...
钟涛按:自从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3发布后,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如何分割就掀起了广泛的讨论,另一方可以分割升值部分占据了主流意见,因此,即使现在该解释尚未正式颁布,但是法院已经可以明确支持分割房产升值部分了。 ...
钟涛律师按:按照以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孳息,属于产权所有权人所有,夫妻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随着201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草稿颁布,其中明确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房,产权登记为一个人,婚后还贷,离婚时应该考虑还贷数额占总付款比例情况,来确认升值部分应该补偿给另一方的份额大小,由此确认了对房产升值部分应该予以补偿。 ...
近期离婚案件咨询中,不少客户想钟涛律师询问,婚前个人购买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婚后个人还贷,离婚时房产升值部分另一方有权分割吗?并且他们有的案件已经闹到法院,有的正在协商,据说有些律师援引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条文来主张房产升值部分的分割权。钟涛律师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上海法院如何判决离婚时房产升值部分分割情况,同时驳斥有些律师的业务能力,以便读者混淆观点。 ...
恋爱期间购买房屋的分割案例...
通过把父母列为产权人之一来避免因房产争议伤害感情。有的父母替子女购房出资时,担心子女出现婚变导致财产受损,同时因碍于情面又不愿让子女出具借条。这时可以采取共同购房的方式。即由父母和其子女联名购房,并根据各自的出资额分享房产份额。由于在联名购房的情况下,提供约定房产份额的声明(参见婚前篇第二章所附文书范本房屋共有产权人声明书)和公证书是必经程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父母和子女联名购房,既可避免亲属之间伤了和气,又可顺理成章地把房产权属约定清楚,从而大大减少了争议发生的概率。 ...
1、房产按照婚姻法原则,均等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一般不考虑出资比例大小。 2、如果借款有记录,并且有借条,那么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份额中扣除借款部分,剩余的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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