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的越来越多,已成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难点问题。离婚纠纷与房屋拆迁纠纷分属不同的案件类型,受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婚姻法律规范和拆迁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内容、方法、规则均有所不同,但婚姻法律规范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为处理离婚中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案件确定了基本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等规定,是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核心内容,也是离婚案件中处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重要依据 ...
单位奖励约定服务期限的住房离婚如何分割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不办理产权证,那么法院也不太好办,但是网上曾经有过判例,就是如果所有条件满足了,一方故意不配合办理产权证,那么法院可以判决产权归你,由你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单方面去办理产权证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钟涛律师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处理协议的,可以将房产归为产权登记一方,剩下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债务。 ...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吗时下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说法: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判不离,待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则法院一般判离。有这种思想认识的还较为普遍,其实这是对离婚认识上的一个误区。 ...
在本案执行中,执行人员对该共有房产可予以执行无异议,但对如何处置该共有房产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房产其他共有人提出异议,但也可对宋某与朱某等人共有房产直接裁定拍卖,只要同时保护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即可。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对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直接拍卖不当,应先通过执行听证或诉讼方式分割共有房产,分割后,才可对被执行人应享有的部分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否则属程序不到位。...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通常也是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随着人们婚恋观念的变化,婚姻与房产之间各式各样关系层出不穷。既往的婚姻纠纷案件处理中,法院往往是按照房地产登记的办理时间为基准进行裁判,即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晚于结婚登记日则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早于结婚登记日则认定为买房者一方的婚前财产。...
离婚后发现还有未分割房产 仍然可以起诉要从立法到司法实践,如何查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妥善分割,始终是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重点。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为离婚而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确不少,特别是一些共同财产较多的离婚案件 求法院处理...
目前,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购房之后贷款人都承担着每个月向银行还贷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夫妻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的还贷几乎都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大部分人认为,房屋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非产权人一方也应当享有部分产权。...
本案中,你丈夫在婚后如果父母出资,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是父母出资首付,但是贷款是子女个人的,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如羊(原物)和羊毛(孳息),果树(原物)和果实(孳息);及法定孳息,如房屋(原物)和租金(孳息),存款(原物)和利息(孳息)。 该条款的表述较为法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哪些属于孳息,哪些属于自然增值,应如何认定?事实上,该条款在实践中确实也涉及到多种纷繁复杂的情况,因而,法院在认定上也各有不同,存在较大的争议及自由裁量的空间。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制度,一方婚前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存续关系期间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对财产的权益为双方共同共有。 共有是个物权法上的概念,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共有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拿房产来举例,载明在房产证上的所有权利人,如未特别在备注栏注明各自对房产所占的比例,则所有权利人均共同共有该房产,对共有房产的全部享有所有权;但房产证的备注栏如有注明各权利人对该房产持有比例的,则各权利人按照载明的比例,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 ...
房屋拆迁后,父母离婚平分安置款的问题...
某企业高管杜先生因离婚,巨额家庭财产与妻子发生纠纷。近日,该高管就此事向钟涛律师咨询。 对财产的分割,以不损害其原有价值的方法,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对可分的财产按数量进行分割,如粮食、现金。对不可分的财产或分割后会损害其价值的,如一台电视机、一台电冰箱,则综合财产现价值,按价值分割。对价值有异议的,双方可以竞买,都不愿意要的可以变卖,分割现金。 ...
【离婚房产分割】婚前购房离婚时房价暴涨如何分...
|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