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十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提供价值相当的房源对被拆迁人进行异地或同地安置,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价,是指拆迁人拆迁房屋,以产权房屋调换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调换的产权房屋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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