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某高校就职的于女士与丈夫孙某打算离婚,但当夫妻双方就房产进行分割时吴女士犯了愁。结婚时,吴女士家出首付帮助二人买了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婚后两人共同支付月供,不料世事无常,丈夫孙某有了外遇,伤心的于女士提出离婚,但就房产分割双方产生争执。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目前这套房产已经升值了近20%,由于女方付的首付,于女士提出一次性付清丈夫月供支出的钱,然后房子归吴女士所有,但丈夫认为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已升值,他至少应获得升值的那部分收益,二人就此争执不下。
张律师表示,于女士返还丈夫房价款,并赔偿其他损失,听起来合理但未必合法,由于房款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于女士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时首付的房款是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是她父母单独赠与她的财产。
每个人都渴望与自己的恋人牵手进入婚姻殿堂厮守终生,但世事难料,当曾经的山盟海誓变得苍白无力,承载着“家庭”重任的房子也不得不面临被分割的命运。虽然《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有关内容的司法解释在这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由于很多夫妻在首付款、父母资助、产权登记等方面约定模糊,房产分割也因此显得尤为棘手,不少人借此钻法律的空子,从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对此,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婚前买房时应该做好细致的财产约定以及和双方父母之间的赠与约定。这样一来,即使是日后双方婚姻无法继续,法院还是会按照夫妻双方事先的约定处理,避免在财产分割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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