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一、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条款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房屋买卖双方关于房价的真实意思表示为106万元,依法有效,双方约定的交易合同价75万元为虚假价格,具有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该条款无效;协议及合同的其余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二、曹某要求陆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鉴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虚假房价,导致陆某此后对此虚假房价提出异议,并影响了合同的继续履行,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曹某要求陆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判决:陆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驳回曹某其他诉讼请求。
. TAG: 二手房买卖 房产 阴阳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