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遇到以下的事件,不知如何处理,请求帮助:
我通过“我爱我家”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三墩二手房。于6月18日晚和房东、中介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当场支付了壹万元的意向金给中介,房东也将房产三证交于了中介,《购房意向书》的大意如下:
一、房产价值101万元,我由商业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首付款为202000元(即首付二成)。(意向书中明确注明了首付的数字)
二、买卖双方若有违约,需支付给未违约方101000元(即房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需支付2万元给中介作为服务费。
三、由不可抗力赞成意向书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均不承担责违约任。
6月19日晚买卖双方去“我爱我家”总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被告之,我的情况办理不出首付二成的按揭。原因是我婚前在湖州购的一处房产仍在按揭之中,而银临会在6月16日下文要严查二套房的放贷。我的情况只能按首付3-4成来办理,而我又无力拿出如此多的首付。
我感觉问题出在了中介方在签约前未向银行确认放贷情况。我曾向中介明确说明过我的情况,而且在此之前我也通过“21世纪”和“裕兴房产”看过房子,在签约前,他们都曾向银行咨询,得到确实能办出首付二成的按揭后,才通知我去签约(当然,通过那两家中介看中的房子,都因在最后签约的关口,房东临时涨价而作罢),“我爱我家”告诉我,在6月16日前我的情况是可以办出二成首付的,但现在银监会查的比较严,没办法办出。
现在的情况是,我无力拿出3-4成的首付,而不能签约正式的购房合同。
我想咨询的是,像我的这种情况签约的《购房意向书》是否有效?我能否向中介要回壹万元的意向金?卖方的权益如何保障?
【钟涛律师解答】
2.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约定以按揭方式付款时,应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按揭未被批准,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及定金,或扣除部分手续费后退款,这样可把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