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字()年第()号
抵押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债务人 与乙方于2009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房地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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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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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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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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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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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人民币借款。币种:人民币。数额:
元整,大写 整。
第三条 该抵押物设定抵押值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第四条 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15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 元整及其利息、咨询费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五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还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第八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
第九条 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须经乙方同意,且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或偿还乙方借款。
第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指模): 乙 方(签字/指模):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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