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外国人贷款合伙买房,一方出让需要什么手续?
【客户咨询】:
我的先生是美国人,在和我结婚前他和朋友(加拿大人)在海南三亚大东海处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
由于我们要买新房,在经过与(加拿大)朋友的商谈,他愿意买进我先生的那一半房子。 但其中有些问题需要解决还请律师同志帮忙。
1. 两个人共同贷款买的房子,并且还没有还清贷款。
2. 房产证的副本已经下来,如何将两个人名字变更成一个人?
3. 需要向银行履行或申请什么样的手续?
4. 我们需要先申请什么,然后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对您的帮助我们将非常的感激。
【钟涛律师回答】
首先:和朋友商谈,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双方向原贷款行提交转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
第三:取得原贷款行的书面同意办理转按揭的意见书。
第四: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银行根据评估价、原买入价、现卖出价中的低者发放贷款,(如买方的贷款额度不变或属法院等机构判决生效的情形,不用进行评估操作)。
第五:买方(加拿大朋友)支付你方首付款(现卖价-贷款额)
第六:卖方与原贷款行办理房产解除抵押手续,取回房产证件。
第七:买卖双方到房产所在区房地局进行产权交易过户,买方取得新房产本。
第八:为买方办理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完成转按揭的操作。
各个银行之间的操作流程有所不同,但大同小异,详情请咨询原贷款银行。
这是由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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