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整理的二手房买卖中需要特别留意的事项(大部分内容是从各网站搜罗来的,在这里无法一一列出出处,请谅解。)。
(一):签合同时需看到的东西:
1: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正本。
(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
2:产权证所有人及其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3:卖方身份证及户口薄。
4:如卖方非产权证权属人,则产权证权属人需出具书面格式的委托书。
5:原契税完税证明。
6: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由房屋土地测绘部门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和房屋地籍图。
7:水、电、煤结清帐单。(上个月)
8: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
(二):《房屋买卖合同》上需注明事项:
1: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非买方责任问题致使产权无法顺利过户时,业主需全额退还卖方订金及首付款,并赔偿。(款清后必须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2:卖方必须保证产权证的真实性,若产权证不被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真实性),卖方全额退还房价总额56万。
3: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需与产权证一致,如有不同,卖方必须补偿差价。
4:屋内设施陈列清楚(包括门窗、地板等)以及确保没有缺陷。如有缺陷,由卖方补偿。
6:产权人书面委托书附进买卖合同。
7: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注明,如因非个人原因而引起的任何付款上的拖延,买方可免除责任。
8: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及应由哪方于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9:房价是否包含了燃气设施费?房价是否包含了维修基金余额?
10:卖主需在交房日前将其户口迁出。
11: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有无能力负责赔偿损失。
12: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
13: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14: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15:贷款是到我手上的,由我来支付给卖方。
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三):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中介需出具一份手续办理时间表。
上家有抵押,下家要贷款
1:签买卖合同,同时签贷款合同
2: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由担保公司的人员陪同到上家贷款银行还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7个工作日)
3:交易中心过户———20个工作日出下家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书
上家无抵押,下家要贷款
1:签买卖合同,同时签贷款合同
2: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交易中心过户——20个工作日出下家的房地产权证及他项权利证明
4: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放款
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到市、区房产局)、领取购房人《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各区土地分局)
领取购房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过户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1: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最好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
2:煤气过户。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上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讫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3:结清电话费。电话、宽带过户。
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下家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上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上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一张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清结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4: 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有些二手房是空关房,平时无人居住,上家也没有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5:迁移户口。
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上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下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下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五):验房注意事项:
1:一些转让给下家的设备、电器,以及水电煤等,购房者应该试一下,看是否好用;
2:还应要求房东提供装修的管线、电路走向图,以备日后自己改装或维修。
3:按电力公司的规定,如果有私自装拆总熔丝箱和电表、私自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的,都将作违章用电处理。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亲自检查一下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以免日后自己承担违章责任。
4: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上月结清帐单)
5:核对房产证上的房屋格局等是否与现房一致
. TAG: 二手房买卖 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