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预订)协议基本内容
认购(预订)协议基本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2)预订房产座落地点、面积;
(3)价格;
(4)预订期限;
(5)定金数额;
(6)定金处理办法。
特别提示:
(1)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有的省市订有预定协议示范文本,如《上海市商品房预订协议》。购房人提出采用示范文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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