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无证预售的风险
商品房无证预售的风险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购人应认真查验该证记载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以及是否包含所要预购的商品房。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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