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房主违约,违约责任没有写明,改怎么办?请求律师帮忙!!
专业律师帮忙解决一下。现在我们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谈的时候是先付5万,剩余房款是半年之后付清,现在时间到了,房主说不卖给我们了,我们又找他谈,他说要余款的利息。但是合同上没有注明利息。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比较简单,什么也没有写明,父母法律意识淡薄。现在正住在这套房屋内,但是没有过户,房主现在说我们住进去只具有居住权,不可以改动,我们就是把房屋简单装修一下。现在还要求我们赔偿,说改变原来的样子。但是合同上面也没有说明装修得事宜。但是装修期间他去过房屋,知道装修。现在反咬我们说改变房屋。说还要起诉我们,我们房款又没有逾期。说还要起诉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
现在协商还没有结果,不打官司就要交利息。他说都写好诉状了,等待起诉我们。他就是故意不说,现在到期敲诈。中间要是说有利息我们就早给他了。但是他就是不说。本来是他违约,我们到成被动了。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们要房子。那个人不是什么讲理的人,而且对于官司还比较熟,法院人也多。我们打官司不好打啊!而且父母年龄大,经不起折腾1
【钟涛律师解答】
你们自己的态度呢?要房子还是退房款?
看合同是否写明了剩余房款的支付时间,如果写明了,不存在利息的问题。
如果属于他毁约,是他应该向你们支付装修款项。而不是赔给他什么款项。
关键是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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