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如何避免冒名顶替
住了二年多,
刘先生在 2006 年在静安区买了套 200 多万的房子。最近房子被限制交易了交易中心去了解,才知道原来是当初买房时出了问题。当时的产权人是一位姓吴的女士,但经办人却不是吴女士本人,而是代理人张先生,张先生出示的某公证处的委托公证书,因此料理过户手续和收取房款的都是这位张先生。但现在吴女士却称她根本没有委托过这样张先生出售她房子,而只是委托她看管,那个委托公证书是假的目前这个案件正在法院进行审理之中。当然,如果真象吴女士说的那样,那张先生无疑构成刑事犯罪,不过,张先生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吴女士来承担还是由刘先生来承担,这在法律上还是有一些争议的作为买方的刘先生来说,如果由他来承担的话,那么 200 多万的购房款无疑是打了水漂,即使法院判决张先生坐个十年八年牢,恐怕刘先生的经济损失也难以挽回。
买方应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对卖方身份进行审查:
一、对产权人的户籍情况进行调查
二、对委托公证书进行调查
三、对代理人的户籍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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