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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夫妻姓名随便的“加减法”

时间:2009-11-7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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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夫妻姓名随便的“加减法”

房产证上夫妻姓名的加减法倒是简便了许多。像马先生和马太太,前结婚已经5年了,去年以他们以马先生个人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期房),房产证上也只登记了马先生的名字。最近,马太太开始担心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婚姻出现问题她会一无所有,想把她的名字加上。
  “其实,马太太的顾虑是多余的。”杨女士解释说,“这种婚后的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填有一个人的名字,也不影响另一方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如果要在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办理“添名”的手续也比较简单。
  “办理这样的手续,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填好相应的表格,带上结婚证、原来的房屋产权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就可以了。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有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当然,也有不少夫妻因为感情不合而道扬镳,离婚时候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一方同意把将产权房转给另一方所有,把另外一位的名字从产权证上减去,办理的手续也不复杂。在房屋没有抵押给他方的情况下,只要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到场,填完需要的表格后,凭着双方的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原来的房屋产权证就可以办理。缴纳的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和5元的权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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