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悬殊的差额局部,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弥补。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只有一处住宅,所以离婚时在分割房产
上往往争议比较大,尤其处于目前北京楼市的涨幅较大,夫妻同争房产所有权的情况比
较多。
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存续不足八年,产权很明确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方法很明确,依照一方的个人财富处置。但婚后 8 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
缮、装修、原拆原建、扩建的增值局部应视为共同财富,离婚分割时应对共同局部中
非产权人所有局部有所体现,属于另一方应得的分额,由产权人折价弥补另一方。
房产确属共同所有,但离婚时双方均争产权,而该共有房产又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
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或无过错方等的原则,分给
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该房屋一半价值的弥补。双方条件等同的
情况下,照顾女方。
离婚财富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
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
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协助。
对于离婚时,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
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处置。
婚后按揭房的分割,依照上述原则处置。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
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人为准,对于其中以夫妻共同财
产支付房款或还贷的局部,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有实际出资人与产权人不同一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如果实际
出资人要争得权利得话比较困难,为切实保证您的权利,建议您咨询专业婚姻法律师。
分居期间发生的财富,离婚时的处置方法。
夫妻分居期间相互没有联系,此期间各自所得到财富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很多
离婚当事人因此而认为此期间所产生的财富可以视为个人财富,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料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
系,所产生的一切工资、奖金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分割财富时,应按照共
同财富进行分割。具体方法: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富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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