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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没有承租人谁有权签署动迁协议

时间:2009-12-15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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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公房里现有7个户口,6个户口都是落实政策回沪的知青及子女,一个是我小阿姨的女儿,她04年拆迁安置过。原承租人是我外公外婆,死亡后一直未办理过承租人变更。现在房子动迁,阿姨以动迁组踢除她女儿为由,请求我们去房管局办理同意她做户主的手续。现在,她们居然想把我们的安置款吞掉,以外公外婆遗产来处给外公外婆生的子女。我家三个户口的安置款,他们只给我妈一份。
明天他们打算去迁协议,还威胁住在房子里的我父母说,不管我们同不同意,她们签字交房了。
我们只是同住人了,现在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
外婆有9个子女,我家安置款本来有3/7的,现在只有1/9。我家房子属于直管公房,所有权归国家。
现在房管所的承租人变更并未办理下来,我可以去房管所撤销当初签署的同意书吗



上海钟涛律师解答
一般承租的公房动迁是以同住人的多少进行安排的,而不是作为遗产进行割的,你外公外婆已经去世,承租人还没有变更,那么现在动迁应该由你们同住人共同与动迁组进行签约,非同住人是无权签约的;另外你们可以不要用现金安置,要求他们用房屋安置,这样的话,她就不能你们的房屋了啊.不管你阿姨与动迁组怎么签约,你们只要向动迁组要房子住,动迁组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考虑你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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