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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未经夫妻双方签字,是否有效?

时间:2010-1-22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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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未经夫妻双方签字,是否有效?

年初签了房产买卖合同,后因双方违约,未及时交付款额,后因房子涨价,对方想买,而我们已经不愿意卖。在此前提之下,对方去公证处办了提存(咨询过律师,乃违法违法提存)。时至今日,其因为有钱,串通某律师法院领导及司法局三方,形势明显对我们不利。
问:买卖合同妻签夫未签,这样未经夫妻双方签字,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是否可申请撤销?如何撤销?

 

从你表述看,当初其实你们夫妻是同意卖这共同所有的房子的.另一方是知道的.现在房价涨了,卖方的你们当然不想卖了,所以可以找这理由来抗辩,这合同无效.当然你妻在这起买卖中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买方逾期付款,卖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则就不用去用前面理由抗辩.如果本次公证把时间人为提前,则就是公权的腐败,你要积极举证来把这一幕揭开,甚至可以向上级司法部门投诉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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