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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和定金是一回事吗?

时间:2010-1-25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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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和定金是一回事吗?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中介说要先付什么定金。定金也需要好几万的; 我在想首付不是要付个20%嘛。这样既要付定金又得付首付,哪有那么多钱啊? 这个定金能不能少付点?我买的二手房价格50万 。大家帮帮忙回答啊 

【钟涛律师解答】
什么是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给付的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兼有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但是,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定金的给付与收受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性质。 
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定金的性质和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当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3)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收受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具有了惩罚性赔偿的性质;(4)当合同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守约方不能得理不让人,无权要求违约方既向其支付违约金,又向其支付定金,只能从中择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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