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违约,我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急
我在上海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已经签合同了并交了1万定金!但卖方突然提出不卖了,我能否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起诉的话胜诉有多大?听说如果卖方坚持不卖法院基本不会判对方继续履行,我除了能得到双倍首付还能得到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吗?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帮忙看看,多谢。不知各地标准是否一样,我是上海的
【钟涛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上海高院有解释,此种情况下,买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房屋过户看,卖家必须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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