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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赠与他人但没有过户,是否能卖给他人

时间:2010-1-5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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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赠与他人但没有过户,是否能卖给他人

【客户咨询】

我的房子赠与他人后没有过户,但已经公正,我还能否卖给他人

【钟涛律师解答】

1、你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2、但是你可以卖掉房子给其他不知情的人

3、如果偷偷卖掉了房子,你要承担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被撤销:一、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且不存在法定的不可撤销事由的;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四、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五、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六、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


在实践中,赠与人擅自行使撤销权,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赠与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撤销赠与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由上海房地产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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