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4方案房子的确权问题
【客户咨询】
我家的房子是94方案分的。当时我未成年,一个算两个。
房产证上是我爸和我奶奶两个人的名字。 我妈妈是有1/4的产权。虽然当时我一个占两人的份额,但当时我未成年,所以没有份额,有永久居住权。 可我想要确定我那两份份额。可以么?
现在我成年了,有了永久居住权但没有房子份额。我想确权。确定我那两份的份额。可以么
1、公房出售是国家把多年来的高积累、低消费的工资制度中职工住房方面的待遇返还给职工,所以,未成年人并不是适格的购房人,因此未成年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同样,明确放弃产权的同住人也不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他们拥有对所购公房的居住使用权,除非这种法律关系依法消灭,房屋所有人不得随意剥夺或者限制未成年人、同住人的权利。
2、为了保护售后公房共有人的合法权利,1999年9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几类民事案件的处理意见》〔沪高法(1999)528号〕,在“关于94方案购房后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解答中指出:“有些家庭中的权利人向法院提出主张房屋产权,有些家庭至今相安无事,权利人尚不知道自己不享有共有人的权利,由于这些人自身并无过错,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我们考虑诉讼时效从发生争议时起算,有利于矛盾真正解决。”这一规定无疑是符合我国设立诉讼时效制度初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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