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2010年4月,买家李某与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及房东张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以300万的价格购买一套位于浦东新区张杨路的房屋,面积为158平方米。
买家李某当日按约支付了7万元定金,2天后支付购房款13万元。就在买家准备支付第二笔房款时,却得知购买的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原来,房东张某欠有外债,房屋确实被法院查封。
买家夫妻不知道如何是好,从网上查找到上海专业房产律师钟涛,于是带着忐忑的心情来找钟涛律师,寻求帮助。
钟涛律师接手案件后,从法律以及实际角度对买家李某进行了解答,李某决定委托钟涛律师处理此案。钟涛律师连夜准备材料,第二天起诉至法院。
钟涛律师认为,本案系争房屋在买卖合同签订时,房产以及被法院查封了。房东隐瞒了此情况,属于故意,故买家委托律师提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应当准许。
鉴于卖家存在过错,故判决各自返还之外,还应当赔偿买家利息损失,鉴于买家没有认真核实房屋准确信息,法院最后认定卖家赔偿70%,买家自己承担30%的利息损失。
案件宣判后,各方比较满意,没有上诉。
【上海钟涛律师提醒】
1、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购买查封房屋的情况,依照法院规定,被司法限制的房屋,不能买卖,属于无效合同。
2、 其实在本期案件中,作为专业机构的房产中介,拿了中介费,就有义务核定此房屋真实的交易状态,而中介没有这么做,也是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
3、 钟涛律师提醒,购买房屋是一辈子的大事情,买家一般都没有经验,而中介公司又很不负责人,因此,应该聘请专业房产律师进行陪同购买,切实委托买卖双方的权益,如果本案在签订合同当时有律师在此,那么买卖双方就不会闹到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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