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各位朋友,我准备买一套二手房,为少交2万元税金,准备2年后过户,但怕房主2年后不配合过户,我想规定一个违约金,就是如果卖方在买方过户前出现一房二卖或两年后不配合过户,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我准备将违约金额定为原房价的3倍,不知法律是否支持?想问一下各位关于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法律有无规定???谢谢各位好朋友了!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违约金与定金不同。依据合同法第114条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因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没有具体的限制,但是明显过高的,法院会酌情予以适当减少。比如楼主所购二手房成交价为20W元,违约金为60W元,假定卖方违约,你实际损失10W元,则法院支持的违约金是在10W元至60W元之间选择一个合理的点。既保证你的利益,惩罚违约方,又同时不致使违约方遭受不应当承担的过多的损失。同时提醒楼主注意,由于你有逃避2W元税金的目的,假使将来卖方违约,这个情况会使你很不利,你们之间的合同可能由此成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