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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规定个人房产离婚时可分割升值部分

时间:2011-8-25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 房产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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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为一方单独所有或者夫妻共有。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夫妻双方可以持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夫妻财产约定书共同申请登记为夫妻共有。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加名需要征税

根据规定,房子若是双方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如果要加名字,只需到交易中心办理变更就可以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交纳80元的费用。但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的话,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是一种交易行为,需要按照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需要按照房产评估总价的一半交纳契税等各种税费,以一套总价100万的房子计算大约需1.5万元。

联合署名两种情况

夫妻双方联合署名两种情况:一种是约定了份额,这种约定并不会在房产证上体现,但是在办理登记的时候,会明确按百比共有,离婚时也照此比例划;另一种是没有份额约定的默认共有,这种房子其所有权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也会考虑到首付、还贷中双方实际付出的比例有所偏向。为了避免联合署名后的财产割纠纷,夫妻双方最好在共同登记时,立有婚前或婚后协议,写清楚房产的所有比例。

按揭房产不能随意加名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提醒夫妻双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大多数年轻人都是贷款买房,商品房处于抵押状态,不能直接办理相关业务。“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涉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比如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如果贷款还清了,夫妻双方可以带着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同时来办理,如果贷款还没还清,则需先征得银行的同意,让银行出具一个同意变更证明。然后一方以赠予或转让等为理由与另一方先签订协议,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才可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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