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唯一住房被银行拍卖那我将住在哪里?
【客户咨询】
夫妻二人以其唯一住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因经营不善倒闭,又因欠水产供货商5万元而被起诉,现法院对我拘留15天,并会同银行要求拍卖我所有住房,还让我在座谈处理的笔录上签字,丈夫现在在沿海打工,法院会不会让我成为无家可归的人。我现在是55岁的人了,我感到我就要失去一切。我正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1、根据你的情况,你的房屋应属于比较宽大类型。在保证你有基本的居住条件下,可以拍卖。你应有心理准备
2、法院在拍卖你的住房前会要求银行给你提供基本的居住房,如给你租房住,然后才会拍卖抵押物.
关于“按揭房产”能否查封拍卖的问题
“按揭”原本是英美法中的一项制度,后由香港传入大陆。我国法律体系并未承认这一概念,也没有完全与之相对应的制度。但在一般意义上讲,“按揭”大致相当于我国的抵押制度。“按揭房产”也就是设定了抵押权的房产。
当设定了抵押权的房产非属“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时,在保证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前提下,查封或拍卖该房产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在设定了抵押权的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时,需要区分是否为抵押权人申请执行。如为抵押权人申请执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其他情况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处理,具体法律适用参见上一问题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