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贷款税费>房产过户更名方式比较 >

房产过户更名方式比较

时间:2011-9-1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 房产律师点击: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律师钟涛手机 15800502572,为您提供专业的房产全程服务

收藏该页面

特别说明:房产过户,加名字减名字并非如相应的那么简单,实际上代表了房屋产权的转移和变更,所以必须按照采取下面的方式办理。
1、房屋买卖。
通过买卖的方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没有真实的资金交易,名为买卖视为赠与。
处理程序: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索取《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双方到场,交纳相应税费后房产交易中心直接予以过户。
利:(1)手续比较简单    只需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合同递交材料即可
   (2)如果房屋获得产权满五年,那么税费只需要缴纳1%的个税和1.5%的契税即可
    (3)获得产权后再出售无增加税费。
弊:(1)容易造成纠纷,名为买卖视为赠与,如果届时一方反悔假戏真做,一定要付款就会引发另外一个纠纷。
    (2)房屋获得产权不满五年的,或者是非普通住房的,税费较高,要缴纳5.55%的营业税以及3%的契税等。
2、赠与
直接通过赠与的方式办理产权过户
过户程序: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权公证手续,凭公证后的委托书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利:(1)过户的方式与双方真实过户意图吻合,不会造成额外纠纷。
   (2)税费较为适中,需要交纳2%的公证费和3%的契税,即不是特别高也不是特别低。
弊:(1)一旦获得房屋再出售可能会额外支出一笔20%的个人所得税。
3、继承
通过立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在遗嘱人去世后再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产权。
过户程序: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手续,待遗嘱人去世后凭相关证明文件及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利:(1)税费最少,只需要缴纳2%的公证费即可。
   (2)特别是家庭之间的房产过户,特别是让老人容易接受。
弊:(1)不能立刻过户,必须要产权人去世后才可以办理
   (2)继承的房屋再出售可能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paoup
. TAG: 房产过户更名方式比较

查看[房产过户更名方式比较]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使用说明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