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不尽赡养义务,胡老汉夫妇起诉要求收回赠给长子的房产。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老夫妇的诉求。
胡老汉夫妇诉称,2008年11月,长子小胡以负责二老生活,每月支付300元零花钱等条件,要求将房屋赠与自己。二老同意并签署赠与协议。
2009年小胡搬入二老宅院共同生活。胡老汉称,长子对他们夫妇百般刁难,还将他们赶出家门。胡老汉夫妇认为,小胡的行为违反了先前的承诺,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协议。小胡称,父亲有退休金,从未向他要过生活费,所以他才没给,他否认打骂过父母。
法院认为,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院判决撤销他们曾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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