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返还出资不当得利起 诉 状
原告:xxx,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委托代理人:钟涛律师,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电话:15800502572。
被告:x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返还不当得利220万元;
二、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份认识,后被告以恋爱结婚为由,要求原告出资购买婚房和车辆。
原告于2009年-2010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多次汇款共计220万元给被告,委托被告购买房屋和车辆。被告于
被告以恋爱结婚为由,要求原告xxxxxxx,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返还财产,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