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行为,如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日常的交易中常发生双方违约情况,如买方没有支付货款,而卖方交付的货物又存在质量瑕疵。此时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是依法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义务,每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常有合同当事人以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这样作是正确的(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等),但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是无权这样作的,这样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质量出现瑕疵的,应当承担质量违约的责任;一方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义务的应当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
双方违约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行为,或者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的情况。前者如买卖合同中,供方提供的标的物有缺陷,同时买方并非出于标的物有瑕疵而无故迟延付款,即为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要注意,双方的违约行为一定是各自具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而不是互为因果关系,并非是因对方瑕疵履行,另一方则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不应看作另一方违约,而是其获得的应有权利。后者如保管合同中,保管方疏于管理,而委托方隐瞒了货物易燃这一自然属性,使保管方在未采取相应防火措施条件下引起货物灭失,这种情况即为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
我国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实际上双方均违约的情况并不必然发生双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系基于不可抗力免责的,另一方的违约是不能免责的,在这种情况下,也仅有一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违约的一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双方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是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以抵消的,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负担的责任抵消。如双方合同当事人之间为数人或一方合同当事人为数人的,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会发生较为复杂的连带债务或按份债务。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总之,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一般
法院通过考察双方过失的大小、比较双方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关系的紧密程度以及其他情事加以认定。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适用哪一种标准来
分担责任,具体的操作主要由法官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自由裁量。
pa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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