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童先生双倍返还于先生定金6万元;并酌情确定赔偿其房屋差价损失8万元。由于童先生的违约行为导致于先生丧失在同时期购买其他房屋的机会,使本可通过与童先生订立买卖合同而获利的机会丧失,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于先生的利益受损,因双倍返还定金仍无法弥补于先生的经济损失,故童先生应赔偿于先生的损失。但由于双方仍处于预约阶段,于先生未全额支付对价,童先生只应对于先生的机会利益损失而非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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