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城管强拆私房被法院认定违法
原标题:800多平米私房被城管强拆 陈氏兄弟要求国家赔偿“重建”
曾是广州法院认定的首例强拆违法案件,涉事方海珠区城管局称已经无法恢复原状
何为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幼稚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而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等情形,可选择进行提存公证。
新快报记者黄琼
现场特写
逾百村民激情围观鼓掌
昨日,海珠区法院第三法庭座无虚席,逾百名旁听人员将法庭挤得满满当当,不少是两人挤一张座椅,旁边还站了不少人。几乎都是来自琶洲村的村民。每逢原告方律师发言完毕,村民们便热烈鼓掌连声叫好,每逢原告方律师发言,下面便一片嘘声、咒骂声。
陈志康要求播放被强拆的视频时,因设备调试中断,不少村民开始满意,连骂被告城管“鱼肉百姓”更有一名自称老村长的老伯站起来激情演讲,赢得村民的额手相庆。
案情背景终审认定城管强拆违法
据了解,陈氏兄弟的房屋拆迁地块,属于琶洲塔公园用地。2010年媒体曾报道,琶洲塔公园用地面积21万平方米。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大多数被拆迁户都同意和支持该方案,被拆迁人可以在安排房源中等面积置换一套不超过120平方米的电梯洋房,剩余被拆迁房屋面积给予货币弥补,147户自愿签订《拆迁弥补安排协议》占全部被拆迁户的97.35%而陈氏三兄弟及另两户当起了钉子户”
2010年10月28日,海珠区城管局将陈氏兄弟所有的房屋强行撤除。
尔后,陈氏兄弟就此诉至法院。一审认定海珠区城管顺序违法后,2012年4月,广州市中院二审认为,海珠区城管局并非作出责令决定书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该局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具有实施被强拆行为的法定职权,终审判决其超越职权,确属违法。
陈氏兄弟
擅定拆迁补偿是强买强卖”
随后,陈氏兄弟就此与有关部门交涉赔偿事宜,但未果。去年6月,陈氏兄弟向海珠区城管局提起国家赔偿,要求将被拆迁房屋恢复原状并登报公开道歉,但被拒绝。
昨日,案件公开审理,陈氏兄弟之一陈志康代表家人出庭应诉。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拆迁弥补有货币弥补和原地安排两种,相关工作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对弥补方式进行协商,而不是自作主张;而在该案件中,海珠区城管部门不只未征得其意见,便擅自选择了货币弥补的方式,并且具体金额也未与之商议,通过所谓的提存公证方式便认为完成了拆迁弥补工作,这是典型的强买强卖!
海珠城管
被拆地已规划无法恢复
对此,原告海珠区城管局辩称,涉案房屋所在地已进行琶洲塔公园的规划建设,无法恢复原状;同时,涉案房屋已完成拆迁弥补工作,弥补款已作提存公证。
其还强调,强拆行为虽然被确认违法,但并未对陈氏兄弟的名誉权、荣誉权造成损害,故不符合《国家赔偿法》中登报公开道歉的情形等,遂仅当庭表示歉意,但拒绝登报道歉。
庭审焦点
1每平方米补4000多元?
陈志康当场指出,依照海珠区城管局提出的提存公证360万元作为拆迁弥补费,陈家被强拆房屋共有800多平方米,1平方米才4000多,那边房子都卖三四万了这不是摆明了坑人吗?
2利息不高为什么不能恢复?
陈志康同时指出,经其查明,涉案房屋所在地块根本不是进行琶洲塔公园的建设,而是用于商业金融业和商品住宅等配套项目的建设,这哪是政府的公共公园项目,明明就是给开发商弄的楼盘后花园!表示,该地块被强拆后闲置至今,完全可以恢复原状。
就此,法官当庭询问原告,恢复原状要花费多少。对此,原告称,根据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建筑此类房屋约为1000多元每平方米。
如果能恢复原状,剩下的钱我可以退还,陈志康当庭直言,这么算的话恢复原状只需80多万,还能赚200多万,划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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