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房买卖营业税
动迁房首次交易是可以免营业税,但已经过一次买卖交易了,产证上也不是动迁房了,二次交易满五年不用交营业税。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29日发布了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现在各个区对该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把握不太一样,有的区仍按大产证、动迁协议满三年;有的区要求小产证满三年,根据本律师的了解,只要房屋买卖事实发生在2011年8月份之前,各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法院过户的判决还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上海市动迁房由五年后过户改为三年后过户,根据上海市动迁房过户细则的规定要求签订动迁协议满三年并且开放商大产证满三年,由于一般都是先签订动迁协议然后才有大产证,所以三年的计算起始日应为开发商大产证办出之日。
如何查询大产证是否满三年,个人带着身份证到房屋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告知房地产权证显示未满三年需要查询大产证是否满三年,交易中心便会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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