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征收中进行房屋类型鉴定的批复
沪房管征〔2012〕356号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房屋征收地块房屋类型鉴定有关问题的请示》(虹房管拆[2012]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为妥善处理房屋征收中因房屋类型引发的争议,征收当事人(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被征收房屋类型有异议,可以向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书面申请鉴定。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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