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第15条规定:"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条例第14条第一款规定的判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政府强制拆迁造成损失怎么办? 第8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
婚前房产被拆迁,安置房归夫妻共有吗? ...
私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归属问题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 ...
如何计算自家房屋拆迁费 下面我们就以张三家为例,算算她们家的拆迁房能值多少钱。张三从1930年起就居住在徐汇 区的斜土路石库门里,查了查房产证,亭子间居住面积为10平方米,房产市场评估单价为每平方米3500元,房屋类型是旧式里弄。我们先从徐汇区拆迁补偿细 则里查到,张三家所处的位置属C类区域,最低补偿单价为3800元/平方米,补偿系数为20%。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主要内容 4、房屋估价。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至于房屋的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双方未能就选定评估机构达成合意,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有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评估工作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这种规定显然属于行政性垄断,被拆迁人对其评估价格的公信力也多持怀疑态度,因为拆迁管理部门多为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房地产行政管理过程中与拆迁单位难免建立一些关系,而被拆迁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很少,被拆迁人有理由怀疑拆迁人利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系去干预和影响房屋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所以,笔者认为,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市场主体之间民事行为中的房屋价格评估由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并非妥适。当然,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格也并非一定要进行评估,若双方能就补偿的金额和差价结算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评估,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并付诸实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省却一笔评估费,降低拆迁中的成本。 ...
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怎么办?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排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所有平房都面临拆迁问题。家也有同样问题。房地产商打着政府的幌子,乡村正在进行规划整顿。强行规定土地的价格(90元/平米)不按房地产价格,很不合理,所以,特向老师们请教:如果起诉到法院,否有利,有理?还看了新版的房屋拆迁条例,上面规定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如果我打官司的话,按新的条例还是旧的假如拖到11.1后)请律师老师出个主意! 均规定对拆迁弥补金额有异议的应先申请政府判决,解答:无论新旧条例。对裁决不服的才干起诉。 不敢断言。行政机关利用拆迁侵犯公民的财富权的情况,至于是否有利。实事求是地讲,很多。政府领导下的法院能否主持公证,也不敢断言。 共同提出要求。这比您一个人去提,建议您尽可能多地联系其他拆迁人。要好得多。 ...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保障托底补贴办法,保障托底补贴对象的认定标准 上海杨浦区拆迁: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保障托底补贴办法,保障托底补贴对象的认定标准 对于本基地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被拆迁居民,在被拆除的住房建筑面积按《细则》规定计算货币补偿金额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拆迁入按以下情形给予补贴: ...
院认为,《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和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本案中,被拆迁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为顾甲,顾甲出具了由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子顾丁负责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拆迁人国投公司据此与顾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签约主体符合上述规定。《拆迁安置协议》约定被拆迁人以应得的货币款选购基地提供的三套配套商品房,但并未确定安置房屋由谁作为产权人,顾甲户可通过家庭内部协商分配安置房屋,该协议是对被拆迁人顾甲户的安置,协议内容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侵害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根据顾甲2009年8月30日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现委托顾丁在我与桥东二期旧区改造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并按规定交出空房”表述,能够确认顾甲有委托顾丁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意思表示,该委托事项中应当包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等内容,故上诉人认为顾甲仅委托顾丁进行拆迁安置的协商,委托权限不包括签订协议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信。上诉人认为被拆迁房屋属于家庭成员的共有产权以及上诉人未得到补偿安置等,可通过家庭内部协商或民事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上诉人顾乙、顾丙认为其应当作为共有产权人与拆迁人共同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甲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
上海市旧区改造的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公平补偿、安慰补偿、全额补偿和充分补偿。公平补偿与安慰补偿,由于尺度不容易把握及对被补偿人明显不公,在实践中已经很少运用;而全额补偿,在上海房价如此高的情况下,也很难实现。因此,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上,上海选择了充分补偿的标准,即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价格补贴(上海确定的补贴系数为30%)和套型面积补贴(卫生间加厨房15平方米)。另外,对于人均居住面积过低的旧区居民,还会按照托底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计算后,增加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具体住房保障托底货币补偿的单价,以市属配套商品房单价为基准。而且增加托底保障面积,需要经认定符合面积托底住房保障条件。这样算下来,最终的补偿标准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因为感情不和,我和丈夫正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我的户口已经到上海丈夫家中4年时间,现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又正好碰到丈夫家房子拆迁。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我的户口会怎么安置,是否有阳光政策?离婚后,我是否能够享受安置 ...
依据法律规定,公房动迁,所有动迁款在承租人和同住人之间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因此不是他的姑姑说怎么分就怎么分的,是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分割的,如果对这个问题你们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 依法进行分割。...
出嫁女儿,可以分割娘家宅基地房屋吗?...
上海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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